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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学院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查重的通知

时间:2018-05-04 13:05:09 编辑:CNCNKI查重网 阅读:loadding

 各二级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12 年第 34 号令)、《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2016 年第 40 号令)的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加强诚信机制建设,培养学生学术研究中科学规范引用文献资料的良好习惯,杜绝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根据我校对 2015 届、201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检测学术不端行为(以下简称查重)的实施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上海电力学院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查重的通知

1. 查重对象

2017 届开始,我校全体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春季毕业生),其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查重检测。

2. 查重 检测结果认 定参考标准

1)文字复制比在 30%(含)以内的,经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认定达到合格,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

2)文字复制比高于 30%,低于 50%(含)以内,经二级学院认定为部分抄袭,情节尚不严重,可以给一次机会进行改进修改的,涉及学生需提出毕业设计(论文)整改及进行下一轮检测的相关申请,并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否则直接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毕业设计(论文)整改原则上应保证两周以上的工作时间,才能进行下一次检测。下一次检测结果达到合格条件,可以参加答辩,但其总评成绩记录最高为“中”(折合百分制成绩最高为 70 分),并取消毕业设计(论文)评优资格;仍然不合格的,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3)文字复制比高于 50%以上的,经二级学院认定为严重抄袭,直接取消3 / 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4)对于因涉嫌毕业设计(论文)抄袭,包括部分抄袭而需进行修改,以及严重抄袭而被取消答辩资格的学生,将通知学生处,取消该学生的“优秀毕业生”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