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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

时间:2018-05-02 14:05:10 编辑:CNCNKI查重网 阅读:loadding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实践环节是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载体,对全面提高大学生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绍学院教〔2008〕87号《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现对2018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整体工作

  2018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为六个阶段:

  (一)系统初始化阶段(2017年10月15日前):教务处完成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初始化,校参数设置;各学院完成初始化、参数设置、教师管理、学生管理信息核对、添加等设置。

  (二)任务启动阶段(2017年11月30日前):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上传与维护;各专业组织师生双向选择;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文献查阅等开题准备工作。

 

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

(三)论文开题阶段(2018年3月15日前):学生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学院组织开题报告会和阶段检查。

  (四)实施阶段(2018年5月15日前):进行课题的实验、设计、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论点论证等,完成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写作,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和修改完善。

  (五)答辩阶段(2018年5月31日前):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和成绩评定。

  (六)评价阶段(2018年6月10日左右):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的总结、评估和评优,材料归档。

  二、组织和领导

  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时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质量关。要根据2018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整体工作安排,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工作计划,于2017年12月15日前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各学院要加强指导教师的管理,注重青年指导教师的培养;要充分调动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精力投入。积极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进行,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过程管理

  在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各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应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

  (一)严把选题关:选题是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关键,选题必须紧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选题要有新意、有所创新,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选题的大小和范畴应适当;选题务必结合实际,研究类课题应结合地方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等实际;设计类课题应结合工程实际,在保证基本工程训练的基础上做一些提高性的、拓展性的设计研究。要坚持“一人一题”的选题原则,确需二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应做到分工明确,以保证每个同学都能独立完成相应工作。严格控制课题的重复率,各专业近三年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或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5%,确有价值的重复性选题,在内容和要求上应紧跟相关前沿科技作适当的改变。选题必须经专业学科组集体讨论确定,有相关记录在案,学院检查把关。

(二)加强开题论证:各专业应组织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会,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材料,审核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把好开题关。

  (三)注重写作辅导:加强对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认真对待自己的研究,实验结果、调研数据等要真实,严禁伪造、杜绝抄袭;训练严谨的学术规范,严格按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撰写规范执行,学院要组织做好阶段性的检查与对指导教师的考评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指导工作。

  (四)做好学生论文抄袭检测工作:学校继续对2018届学生进行论文抄袭检测,具体操作办法根据绍学院教[2012]29号文《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及抄袭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严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关: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答辩;要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有条件的专业应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四、具体要求

  (一)要求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及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4号令)、《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意见》、《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及抄袭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格按有关规定或规范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

  (二)各学院应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实施、答辩等环节的检查和监督,工作要落在实处,避免流于形式。

  (三)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数量一般不超过6篇。

  (四)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直接执教者,务必做到及时下达任务书,按时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指导学生完成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和外文翻译,并给予评阅;检查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审查论文初稿,指导修改定稿;坚持原则,杜绝低级错误的出现,防止抄袭、剽窃;认真评阅论文,写出客观评语。

  (五)各学院要组织好阶段性检查,全面做好指导教师的检查考核工作,及时收集阶段性材料,如答辩安排与工作计划不一致的,应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计划上报教务处。

  (六)各学院应根据绍学院发[2009]17号文《绍兴文理学院四项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设立毕业设计(论文)专项经费,加强经费管理,将经费直接用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必要开支,如:上机、实验、调研、收集资料、复印、打印、装订、答辩等,用好用足教学经费。

  (七)各学院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选题情况分析、毕业设计(论文)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考评汇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等。

(八)2018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在2018年5月31日前结束,6月15日前完成全部归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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