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累计成功为5,000,000 用户成功查重检测

CNCNKI学术不端文献查重检测系统 多语种 图文 高校 期刊 职称 查重 抄袭检测系统

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及重构(2)-知网论文查重入口

时间:2017-01-25 16:00:00 编辑:知网 阅读:

知网论文查重入口样例:一、夫妻财产制度概述

(一)夫妻财产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1.夫妻财产制的概念

夫妻财产制,主要是以法律形式确立、、以夫妻财产关系为对象进行有效规范的一种机制???。在现实里面,男女通过合法途径确立婚姻关系之后,会出现相应的夫妻财产关系。普遍而言,夫妻财产关系是通过法律予以体现,这也是整个关系中最为关键的一个部分,是和确立、修改以及废除夫妻财产制以及和婚前婚后财产所有权、管理权、处分权以及收益权相关的系列内容。同时,夫妻偿债、生活开支以及离婚后夫妻财产的清理和配置等法律制度,也是极为关键的一个财产机制?2]。受本国的风俗习惯、思想文化、传统立法等因素的有关,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形式和类型与每个家庭的经济结构,整个社会的发展情况,甚至于夫妻双方的独立性具有极大的关联,[3]而且,现行的夫妻财产制也是在有效顾及中国现实情况,并借鉴国外的经验而逐步建立与发展起来。

知网论文查重

2.夫妻财产制的法律特征

夫妻财产制是调整夫妻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通过婚姻关系的缔结和夫妻财产的调整来调整的。因此,它与民法中的一般财产关系有很大的区别,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内在的特点:

(1)夫妻财产制的主体只限于夫妻双方

夫妻财产制主要是指,夫妻二人并未就双方财产进行事先约定,抑或是事先约定却不具备效用的前提下,根据既定的法律条例适合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婚姻法》的第十七条条例可知,凡是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内通过劳动而获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只局限在婚后劳动所得范围中。双方的任一婚前财产(譬如房产等不动产、车产等动产)都不再像以前的规定一样,会跟随夫妻关系建立以及发展逐渐成为婚后共同拥有的财产。[4]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从司法的层面,针对夫妻共有财产的概念进行了清晰的界定,故而可知,仅仅在双方婚姻存续期内通过劳动获得的那些财产,即以合法形式建立婚姻关系至解除婚姻关系的这个阶段,更通俗地讲,是双方婚姻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一刻起,至双方成功离婚或另一方生命终结的期间得到的财产才属于共有财产范畴。

婚姻产生法律效力的情况包括:第一,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尚未实施,当时男女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可是没有去有关部门进行结婚登记的,换言之就是凭借夫妻的名头共同居住,且被认定双方具有婚姻事实的,同居的当天即为婚姻产生效力的当天;第二,通过合法登记形式,即双方领取结婚证的当日,婚姻产生效力;第三,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执行之后,男女凭借夫妻的名头共同居住,且被认定双方具有婚姻事实的双方严格按照《婚姻法》相关条例进行结婚登记补充办理的,其婚姻关系产生效力的时间是男女与《婚姻法》既定的结婚实质相一致的当日。除此之外,还应明白,恋爱期间或者订婚阶段,都不算婚姻存续期;而且夫妻脱离同居状态抑或是离婚尚未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依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

(2)夫妻对婚后财产具备共同共有性

就性质而言,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二人共同拥有的,所以对其所拥有的权利以及义务皆具有平等性,但是必须在确定其婚姻结束方可有效分担其财产的权利以及义务,并对双方对应的份额进行分割。在婚姻具有法律效力的期间,其共有财产的对应权利及义务都是以其共有财产为基础的。

(3)适用的推定性

从中国既定婚姻法条例及相关内容可知,夫妻共有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度的一个部分,且其具有推定性性质,所以,夫妻共有制仅仅是起到了补充夫妻二人在意思表示方面的不完善,抑或是进一步推测确定夫妻二人的意思表示。换言之,当夫妻二人为针对双方共有财产关系进行制度方面的确定或者是约定不清晰、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时候,夫妻二人的财产关系主要适用财产共有制度。强制性特征显著区分法定夫妻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的显著特点。[5]

(二)夫妻财产制的界定及主要类型

1.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目前所实施的《婚姻法》条例17明确圈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范畴,据此分析,并结合司法实践,我国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方面:

本文由 中国知网论文查重  www.cncnki.com 原创,欢迎转载!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