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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对中国国际分工地位的影响

时间:2016-07-15 16:24:00 编辑:知网 阅读: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成为中国外贸的一个新增长点。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扩大了国际贸易空间,推动了产业间贸易的发展,加快了国际分工的深化。因此,跨境电子商务对中国企业摆脱“低端陷阱”,向价值链两端战略环节转移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首先在传统国际分工理论的基础上,知网论文查重提出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国际分工地位、产业结构优化、全球价值链提升有促进作用,并阐述了其传导机理。其次,本文通过1999年到2015年的可得数据对中国国际分工地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等指标作定量估计,并通过实证模型验证了跨境电子商务的促进作用。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程度与国际分工地位指数的函数关系为“倒U型”二次函数,也就是说跨境电子商务在起步阶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中国国际地位分工的深化,然而在中后期可能会产生潜在的抑制效果,不利于中国企业向价值链中高端发展。最后,本文提出了政策性建议:政府应该设计与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相匹配的政策体系和扶持政策,通过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推动全球价值链中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与国际分工地位的提升。

1.1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经济全球化以来,跨境贸易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愈发重要,而参与全球贸易的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一些发达国家依靠他们在技术上、渠道上以及资本上的优势在全球贸易价值链中牢牢占据了高附加值的战略环节。而一些发展中国家或较不发达国家(如中国)则凭借传统贸易理论中的“比较优势”,如低廉的劳动力、廉价的自然资源等在国际分工中分得一杯羹,其主要的参与方式为“代工”这种低附加值环节。因此,如何打破或颠覆这种“低端锁定”的格局不禁成为中国需要思考的课题,而作为中国外贸的一个新增长点——跨境电子商务有望帮助中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从中间向两端战略环节转移。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监测数据,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的跨境电商交易额分别为1.8万亿元、2.3万亿元和3万亿元,年平均增长率大约为30%,其增长速度远超同期我国外贸交易量的增速7.6%。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上半年,知网论文查重,我国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已经达到2万亿元,接近2012年一整年的交易量,占到了我国贸易进出口总额的17.3%。根据商务部的分析预测,在2016年这一数字将达到6.5万亿元,而到了2017年这一数字将会达到8万亿元,届时我国进出口的大额交易量将要依靠跨境电子商务这种新型贸易形式来完成。因此,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中国应该如何通过优化市场环境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并凭借发展电子商务提升中国国际分工地位是急需研究的重要课题。

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了国际产业转移从加工制造环节向产业链两端延伸。信息技术创新激励了产业升级加快,扩大了国际贸易空间,推动了产业间贸易发展,并且促进了国际分工深化。跨境电商的发展有利于中国企业摆脱传统模式下的代工地位。那么,跨境电子商务是通过哪些传导途径影响中国贸易国际分工地位的呢?跨境电子商务与中国国际分工地位之间的关系能否进行实证检验并通过回归模型量化呢?中国应该如何通过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来提升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上的地位呢?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是近几年新兴的国际贸易方式,学术文献中针对跨境电子商务促进中国贸易国际地位分工优化的研究较少。以往的国内外研究大都认同电子商务能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但对电子商务深化国际地位分工的动因与内在机理缺乏较深刻的揭示与论证,尤其是针对跨境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中国,缺乏具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理论指导。国际分工理论与跨境电子商务相结合的研究也并没有较为详细、全面的叙述。因此,本文希望能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尝试创新,填补上述学术空白。

具体来说,本文希望通过梳理相关的文献综述及学术研究,将国际分工理论应用于当下热点问题“跨境电子商务”中去。同时,本文希望通过收集1999年至今的可得数据,对国际分工地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等指标作定量估计,用实证的方法验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国际分工地位、产业结构优化、全球价值链提升有促进作用。此外,本文的研究结果也有一定的政策借鉴意义:政府应该设计与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相匹配的政策体系和政策扶持,通过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推动全球价值链中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与国际分工地位的提升。综上所述,本文旨在拓展传统国际分工理论的应用范围,结合当下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增强其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为我国提升国际竞争力、在国际分工中持续地获得更多发展空间提供有益思路。

 

1.2国际分工相关文献综述

国外的国际分工理论研究有很长的历史,研究方法和成果较为成熟。较早的是亚当·斯密(1776)在《国富论》中指出国际分工的基础是有利的自然禀赋或后天形成的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使该国生产特定产品的成本绝对低于他国,然而该理论将贸易的互利性局限于绝对成本优势。随后,大卫·李嘉图(1817)拓展了斯密的理论,他认为只要各国之间产品在生产成本上存在相对差异,就可参与国际分工。但是,李嘉图和斯密都没有解决分工利益分配,即国际商品交换比率的问题。20世纪60年代开始,产业内贸易逐渐成为发达国家参与国际分工的主要方式,国外学者开始依据不同的理论研究这一问题:保罗·克鲁格曼(Paul Krugman,1979)认为,生产者的贸易分工所得源于规模经济和相互倾销;格鲁贝尔(H.G. Grubel)和劳埃德(P.J. Loyd)(1975)则修正了H-O模型(Heckscher–Ohlin model)的前提条件并将贸易费用引入模型。但是上述理论并没有系统的解释标准化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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